从本月起,全省将逐步开始试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重点污染企业,要配专人“盯环保”。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到2010年,我省407家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将全面试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而300余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也将在此次一并纳入施行范围。
试点范围扩大
300余家省控污染企业一并纳入
据了解,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的范围主要涵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但按照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也将把试点范围扩大到省级或市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因此,我省也将300余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在此次一并纳入施行范围。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在确定的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已被政府关停,不再恢复生产,则可用本辖区内省控重点污染企业、新建而未纳入国控范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排污大户代替。”除此之外,据悉,各市(州)辖区内在2006年已开展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的企业,一并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据悉,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实行,将主要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和资料,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将对提高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培训持证上岗
对监督员逐步实施职业资格管理
企业环境监督员到底怎样“盯环保”?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包括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员,而对于这一类的环境监督员,都将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并将逐步实施职业资格管理。据了解,按照规定,企业需设置一名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的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要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在企业内全面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环境监督员的工作,审核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组织制定、实施企业污染减排计划,落实削减目标;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制度。
与此同时,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和污染物产生排放实际情况,至少设置1名企业环境监督员,同时要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分三阶段实施
本月起环境监督员制度开始试行
记者了解到,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可以分为准备、试行及持续改进3个阶段。2008年9月-10月是准备阶段,各地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和指导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具体负责领导和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培训。
而从本月起,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将进入试行阶段,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一阶段中,各级环保部门应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的登记制度,组织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填写登记申请表,并将登记变更情况汇总。要指导、督促有关企业根据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并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环境管理与监督制度,督促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履行职责,督促企业按规定上报试点工作情况。之后是持续改进阶段,这要求各地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企业环境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