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在市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由市或省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单位;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在市社保局以下三个业务区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琴台路7号社保业务大厅、洗面桥街89号高速大厦A座二楼社保业务大厅、三槐树路新2号(省军转办左侧)社保业务大厅。
下列单位在所在的区(市)县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由区(市)县工商行政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单位;区(市)县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由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地处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外的区(市)县的生产经营性单位;由市或市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地处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外的区(市)县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居住在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内的,可到市或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机构参加医保;居住在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外的区(市)县的,到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机构参加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