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机构要为每一个参保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具体办法是:
对于在职职工,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帐户,然后再从单位缴费中划一部分到个人帐户中, 每月划入的具体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不满50岁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划入额=本人月工资×0.02%×本人年龄,满50岁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划入额=本人月工资×0.035%×本人年龄。例如:王某30岁,月工资8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帐户的金额为(800元×2%)+(800元×0.02%×30岁)=20.8元。又如:李某54岁,月工资900元,每月划入李某个人帐户的金额为:(900元×2%)+(900元×0.035%×54岁)=35.01元。
对于退休人员,每月划入个人帐户的具体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例如:张某61岁,月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1999年职工平均673.67工资元),每月划处张某个人帐户的金额为:(1000元×2%)+(1000元×0.035%×61岁)=41.35。又如:陈某61岁,月养老金480元(低于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673.67元),每月划入陈某个人帐户的金额为:(673.67元×2%)+(673.67元×0.035%×61岁)=27.88元。
个人帐户中的金额,用于本人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看病时,个人帐户无余额的,由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节余的归己,可依法继承。 |